意见还规定了各级河长的具体任务:包括加强水资源保护、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管理保护、加强水污染防治、加强水环境治理、强化水环境质量目标管理、加强水生态修复、加强执法监管等。
最近几年我国已有部分省市进行了试点探索,效果良好,经验可复制性强。目前,已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包括北京、天津、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海南8省市,部分水系实行河长制的包括16个省市。例如,2008年6月,江苏在太湖流域推广河长制,每条河由省市两级领导共任河长,经过努力取得了良好的效果,2011年至2016年,79个“河长制”管理断面水质综合判定达标率基本维持在70%以上。
河长制亮点2:实行生态环境损害终生追责制,解决了水环境治理周期长而政府官员任期短的时间不匹配问题;同时强化考核问责也确保了官员的重视程度
意见提出多项有力的保障执行效果的措施,包括建立河长会议制度、信息共享制度、工作督察制度、强化考核问责和加强社会监督等,确保了官员的重视程度,也体现政府治理生态环境的坚定决心。其中,①强化考核问责提到要实行差异化绩效评价考核,将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作为考核的重要参考;县级及以上河长负责组织对相应河湖下一级河长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强调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对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此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政府要在每年1月底前将上年度贯彻落实情况报党中央、国务院。②加强社会监督的主要方式包括建立河湖管理保护信息发布平台,通过主要媒体向社会公告河长名单,在河湖岸边显著位置竖立河长公示牌,标明河长职责、河湖概况、管护目标、监督电话等内容,接受社会监督;聘请社会监督员进行监督和评价;进一步提高全社会对河湖保护工作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
考核监督力度大,将加速推进水环境治理PPP 项目的执行。如同我们多次重申,水环境治理订单越来越多的以PPP形式打包释放,项目周期较长,大都长于政府官员的任期,终生追责制有利于调动所有官员充分履行自己的职责;加大考核监督力度,可促使水环境治理项目加速推进。